关于审报享受2012年度模具行业优惠的通知
全市各模具企业:
根据中共余姚市委市人民政府《关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政策意见》和有关模具行业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,现将审报享受2012年度模具行业优惠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余姚市模具行业优惠政策实施细则(即优惠政策的各项内容),请登录余姚模具工业协会网站对照享受条件,分项目审报。
二、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项目,请在上述网站的首页下载《2012年余姚市模具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审报表》,根据享受项目,分别填报。
三、审报享受引进设备的项目,应同时附购货合同,发票等凭证的复印件。审报使用标准件(含热流道)的项目,应同时附相应凭证复印件。
四、各审报表请于2013年1月15日上报至余姚市模具工业协会,经市模协初审后转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、市财政局核批。
五、2011年度未缴纳会费的单位,在上报审报表时,请缴纳相应会费。
如有不明事项,可咨询余姚市模具工业协会。
联系人:韩长茂 办电:22681026
手机:13905843350
2012年12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