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。成立了由19个单位组成的余姚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,在科技部门内增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。出台了《余姚市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市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》等一系列文件。
二是进一步完善扶持和激励政策。制定了《余姚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发》,自设立专利专项资金政策以来,已累计安排专利资金1998.3万元。对在余姚市注册的专利事务所,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;对授权发明专利每项最高奖励8万元等一系列奖励政策。
三是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。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,目前有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5家;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,对原有的科技数据库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;正与宁波科技信息研究院合作建立灯具行业专利预警平台。
四是营造自主知识产权形成和转化环境。起草了《余姚市2009-2011年专利发展专项规划》;建立考核评价机制,将专利申请量、发明专利授权量列为乡镇(街道)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,将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作为各级工程技术中心、创新型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申报的必备条件之一。
五是加强知识产权法制环境建设。从2003年起就建立了市级公安机关驻余姚市知识产权(专利)管理部门联络室;加强与公安、工商、打假办等部门联系,共同联合办案;对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和网络上曝光。每年投入20万元在《余姚日报》每周三设立专版刊登科技信息、宣传知识产权;每年举办两次以上企业知识产权(专利)的业务培训。